重點摘要
- 保護令分三種:緊急(4 小時內核發)、暫時(開庭前過渡)、通常(最長 2 年,可延長)
- 被害人可以自己聲請通常和暫時保護令,緊急保護令只能由警察、檢察官或主管機關代為聲請
- 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,最重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——傳訊息、打電話、靠近住所都算
- 法速通整理了 26 件違反保護令罪判決:定罪率超過九成,但多數判拘役或短期徒刑,可以易科罰金
家庭暴力是刑事案件中最常見的類型之一,而保護令是被害人最重要的法律武器。
什麼是保護令?誰可以聲請?
保護令的全名是「民事保護令」,是法院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核發的命令,目的是保護家暴被害人的人身安全。
簡單說,保護令就是法院對施暴者下的「禁制令」——禁止他再打你、禁止他靠近你、甚至要求他搬出去。
誰可以聲請?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10 條:
- 被害人本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或暫時保護令
- 被害人是未成年、身心障礙、或無法委任代理人時,法定代理人或三親等內的親屬可以代為聲請
- 檢察官、警察、縣市主管機關也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
- 聲請保護令完全免費,不用繳裁判費
要注意的是,保護令不只適用於「配偶」——同居伴侶、前配偶、前同居人、甚至未同居的現任或前任親密伴侶,都可以聲請。
三種保護令差在哪?
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9 條把保護令分成三種,各自適用的情境不同:
| 比較項目 | 緊急保護令 | 暫時保護令 | 通常保護令 |
|---|---|---|---|
| 適用情境 | 有立即危險 | 等通常保護令期間的過渡保護 | 需要長期穩定保護 |
| 誰能聲請 | 只有警察、檢察官、主管機關 | 被害人本人或代理人均可 | 被害人本人或代理人均可 |
| 核發速度 | 法院受理後 4 小時內 | 法院審酌後盡速核發 | 需要開庭審理,通常數週到數月 |
| 是否開庭 | 不用 | 不用 | 要,雙方都可陳述意見 |
| 有效期間 | 到通常保護令核發或聲請撤回為止 | 到通常保護令核發或聲請撤回為止 | 最長 2 年,可聲請延長 |
| 可命令的內容 | 第 14 條第 1-7、12-16 款 | 第 14 條第 1-7、12-16 款 | 第 14 條全部 16 款 |
白話版:
- 半夜被打、有生命危險 → 請警察幫你聲請緊急保護令,法院 4 小時內就會核發
- 已經聲請通常保護令但還在等開庭 → 先聲請暫時保護令填補空窗期
- 需要穩定、長期的保護 → 聲請通常保護令,效期最長 2 年,還可以延長
想深入了解三種保護令的完整差異,可以看暫時保護令、通常保護令、緊急保護令——三種保護令差異一張表看完。
保護令可以命令對方做什麼?
通常保護令的內容最完整,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14 條,法院可以核發以下命令:
- 禁止再施暴——不能對你、目睹的孩子、其他家人施加暴力
- 禁止騷擾、跟蹤、接觸——包括打電話、傳訊息等非必要聯繫
- 命令搬出——要求對方搬離你的住所
- 遠離特定場所——不能靠近你的住家、學校、工作地點
- 交付車輛、生活必需品
- 暫定未成年子女監護
- 規定探視方式
- 支付租金或扶養費
- 賠償醫療、諮商、庇護等費用
- 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(認知教育、戒酒課程等)
- 律師費由對方負擔
- 禁止查閱你的戶籍、學籍等個資 13-16. 禁止散布私密影像及其他必要保護措施
聲請保護令的基本流程
聲請保護令不複雜,但準備工作很重要。基本流程如下:
- 蒐集證據——驗傷單、照片、錄音、LINE 對話截圖、報案紀錄
- 填寫聲請狀——可以到法院服務處索取表格,或上司法院網站下載
- 向法院遞狀——向被害人住所地或相對人住所地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遞交
- 法院審理——通常保護令會開庭,暫時和緊急不用
- 法院核發——審理後認定有必要就會核發保護令
想知道每個步驟的細節、要準備什麼文件、常見的卡關點,可以看聲請保護令要準備什麼?完整流程、文件清單與常見卡關點。
保護令效期多久?到期怎麼辦?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15 條:
- 通常保護令效期最長 2 年,從核發時起算
- 到期前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,每次延長也是最長 2 年
- 暫時和緊急保護令沒有固定期限,會在通常保護令核發、或聲請被撤回時失效
更多關於時效和延長的細節,可以看保護令效期多久?到期後能延長嗎?各類型期限與延長規定。
違反保護令會怎樣?
這是很多人忽略的重點: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。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61 條,違反保護令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。
什麼行為算「違反」?
不是只有動手打人才算。以下行為通通構成違反保護令:
- 再次施暴(打人、推人、摔東西)
- 傳 LINE 訊息騷擾
- 打電話、深夜來電
- 靠近對方的住家、學校、工作地點
- 沒有完成法院命令的認知教育或戒酒課程
- 散布對方的私密影像
法院實際怎麼判?量刑統計
法速通整理了 26 件違反保護令罪判決,結果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:
| 統計項目 | 數據 |
|---|---|
| 定罪率 | 26 件中有 24 件有罪(超過九成) |
| 緩刑率 | 極低,法院對違反保護令很少給緩刑 |
| 常見刑度 | 拘役 30-70 日(可易科罰金,約 3-7 萬元) |
| 嚴重案例 | 有期徒刑數月到 2 年以上(累犯、暴力升級) |
白話說:一旦被起訴,幾乎都會被判有罪。多數初犯判拘役、可以繳罰金了事,但如果是累犯或暴力升級,法院會判有期徒刑、不能易科罰金。
想了解更多違反保護令的量刑細節,可以看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罪!罰多重?接近、傳訊息都可能觸法。
真實判決故事
砸酒瓶淋酒精,威脅要「同歸於盡」
一名男子在保護令有效期間,對同居人砸酒瓶、身上淋酒精,還嗆聲「同歸於盡」。法院認定他同時觸犯違反保護令罪和恐嚇危害安全罪,合併判處有期徒刑 5 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這個案子的重點是:即使沒有實際造成身體傷害,光是威脅行為就足以構成犯罪。
前夫不斷傳訊息、強迫收禮物
離婚後,前夫無視保護令,持續透過訊息騷擾前妻,甚至強迫對方收受禮物,還以前妻的名義訂購物品。法院判處拘役 70 日。
這個案子說明:離婚了不代表可以繼續糾纏,保護令的效力不因婚姻關係結束而消失。
深夜狂打 16 通電話
一名男子離婚後,在深夜對前妻連打 16 通電話。他辯稱是要討論行李搬運的事,但法院認為「行李問題不具急迫性」,根本就是騷擾行為,判處拘役 40 日。
重點:就算你覺得有「正當理由」,法院會看實際行為是不是構成騷擾。
持斧頭闖入住宅,暴力持續升級
這是最嚴重的案例。一名男子長期跟蹤、騷擾前伴侶,傳送大量騷擾訊息,最終持斧頭闖入對方住宅造成傷害,還涉及偽造文書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11 個月。
這個案子告訴我們:家暴往往是漸進升級的,從言語到肢體到致命武器。如果你察覺對方的行為正在升級,一定要盡早聲請保護令。
打了配偶,但獲得原諒拿到緩刑
一名男子在保護令期間打了配偶,被依違反保護令罪起訴。但因為配偶原諒他,加上他態度良好,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2 個月、緩刑 2 年。
這是少數拿到緩刑的案例。關鍵在於被害人的態度和被告的悔意,但這不代表違反保護令可以靠道歉了事。
開車到住處按喇叭、丟垃圾、燒金紙
一名男子在保護令期間,多次駕車到前妻住處按喇叭、丟垃圾、甚至在門口燒金紙。這些行為看似「沒有直接動手」,但法院認定全部構成違反保護令的騷擾行為,判處拘役 35 日。
不用碰到對方也能構成違反保護令——任何讓對方感到恐懼、不安的行為,法院都會認定。
LINE 傳訊息求復合,前有性侵前科
一名男子之前因性侵被定罪,保護令核發後仍透過 LINE 不斷傳訊息給前女友「求復合」。法院認定這造成被害人「身心恐懼與壓力」,判處拘役 50 日。
即使你覺得自己是出於「善意」想挽回感情,只要對方已經聲請保護令,任何主動聯繫都可能觸法。
保護令可以撤回或撤銷嗎?
可以。如果雙方和好、或情況改變,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撤回保護令。法院也可以依聲請或職權撤銷、變更保護令的內容。
但要注意:保護令撤回後,如果對方再度施暴,你需要重新聲請。所以撤回前請審慎評估。
更多撤回、撤銷的細節和法院怎麼判,可以看保護令可以撤回嗎?撤銷條件、流程與法院通常怎麼判。
常見問題
Q1:聲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?
通常保護令因為要開庭,法院會通知對方(相對人)到庭陳述意見,所以對方一定會知道。但暫時保護令和緊急保護令不需要開庭,核發後才會送達給對方。
Q2:保護令聲請要花多少錢?
完全免費。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10 條第 3 項,保護令的聲請、撤銷、變更、延長及抗告,全部免徵裁判費。
Q3:同居但沒結婚,也可以聲請保護令嗎?
可以。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保護的對象包括:配偶、前配偶、同居人、前同居人、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人。就算沒有結婚、沒有同居,只要曾有親密關係,都可以聲請。
Q4:被聲請保護令的人(相對人)可以怎麼做?
相對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時有權到庭陳述意見。如果對法院的裁定不服,可以在收到裁定後 10 日內提起抗告。但要注意:抗告期間保護令仍然有效,不能因為提了抗告就不遵守。
Q5:保護令核發後,對方還是繼續騷擾怎麼辦?
立刻報警。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,警察可以當場逮捕。同時保留所有證據(截圖、錄音、監視器畫面),這些都是後續起訴的重要依據。
統計數據來自法速通判決資料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