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公然侮辱是「告訴乃論」,你不告就沒事,但只有 6 個月可以告
- 刑事提告本身免費(到警局或地檢署),但請律師另計 2-5 萬
- 想同時求賠償?走「刑事附帶民事」免裁判費,是最省錢的方式
- 不是每個案子都會起訴——證據不夠、告訴逾期都可能白忙一場
被罵了氣到不行,想提告公然侮辱——但冷靜想想,到底要花多少錢?流程怎麼走?更重要的是,告了真的會有結果嗎?
關於公然侮辱罪的完整解析,請看→ 公然侮辱罪會怎樣?2024 憲法法庭改寫規則後,罵人不一定有罪了
提告成本:到底要花多少錢?
很多人以為提告很貴,其實刑事告訴本身不用錢。但整體算下來,你可能會花到這些:
| 項目 | 費用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刑事告訴 | 免費 | 到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按鈴申告 |
| 律師諮詢 | 2,000-5,000 元/次 | 先問清楚勝算再決定 |
| 委任律師 | 20,000-50,000 元 | 非必要,可自己告 |
| 刑事附帶民事 | 免裁判費 | 等起訴後提,最省錢 |
| 單獨民事訴訟 | 依求償金額算 | 求償 10 萬約繳 1,000 元裁判費 |
| 時間成本 | 6-12 個月 | 從報案到判決的等待期 |
白話算一筆:自己去警局報案 + 等檢察官處理 = 0 元。但如果請律師全程處理,加上來回開庭的時間和交通費,花個 3-5 萬是常見的。
提告流程四步驟
第一步:蒐集證據(最重要!)
被罵的當下或事後,把證據留下來:截圖、錄音、找在場的人當證人。沒有證據,後面都是空談。
第二步:到警局報案或地檢署申告
帶著身分證、證據去派出所做筆錄,拿到「報案三聯單」就算完成。不會寫書狀也沒關係,到地檢署按鈴申告,檢察官會幫你做筆錄。
第三步:檢察官偵查
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。這個階段你能做的不多,就是配合調查、補充證據。
第四步:法院審理
起訴後進入法院。如果對方想和解,在判決前撤告都來得及。
6 個月告訴期限——錯過就沒了
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(刑法 §314),從你知道被誰罵的那天起算 6 個月,過期就不能告了。這是很多人踩到的坑:被罵的時候忍一忍,等想通了要告,才發現已經超過時效。
提告成功不代表對方會怎樣
來看真實判決:
案例一:認罪態度好,拘役 5 天就結案
一名被告在公開場合辱罵他人,事後坦承犯行表示悔意。法院考量認罪態度,只判了拘役 5 天,折算罰金 5,000 元就可以了事。(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審簡字第 595 號)
案例二:否認到底不和解,拘役 20 天
一名女子在餐廳因為細故辱罵對方,還拿玉米丟人(構成強暴侮辱)。事後堅持否認、也不和解,法院判拘役 20 天。(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599 號)
案例三:告了兩罪,只成立一罪
一名被告在路上以台語穢語辱罵他人,告訴人同時告了公然侮辱和傷害。結果公然侮辱成立判罰金 5,000 元,但傷害因為證據不足判無罪。(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1189 號)
這告訴我們兩件事:第一,就算提告成功,判決結果可能比你想像的輕很多;第二,證據不夠的部分,法院不會照單全收。
常見問題
Q1:公然侮辱提告一定要請律師嗎?
不一定。刑事告訴只要去警局報案就好,不需要律師。但如果你不確定證據夠不夠、想同時求民事賠償,花 2,000-5,000 元做一次律師諮詢是值得的。
Q2:提告後對方想和解,該接受嗎?
看你的目的。如果只是要對方道歉、不要再犯,和解是最快的方式。如果一定要法院判決給個說法,可以堅持,但要有心理準備——判決結果通常是幾千元罰金。詳細的和解分析請看→ 公然侮辱不和解會怎樣?
Q3:被罵了但不知道對方是誰,還能告嗎?
可以。先到警局報案,警方會調監視器、向平台調 IP 位址來查對方身分。但查到的前提是你有留下證據(截圖、錄影),而且要在 6 個月內行動。
統計數據來自法速通判決資料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