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婚假 8 個工作天,工資全額照給(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)
- 期限:原則上結婚日前 10 天 ~ 結婚後 3 個月內請完
- 經雇主同意,可以延長到結婚後1 年內請完
- 可以分次請、也可以一次請完
- 「結婚日」以結婚登記日為準(民國 97 年後改採登記婚)
要結婚了,HR 跟你說「婚假 8 天」就沒了,但你心裡的問題其實是:蜜月想晚一點再去,假可以留到半年後嗎?週末算不算在 8 天裡?登記結婚跟辦婚禮哪個日期算數?
先講結論:婚假 8 天、工資照給,但原則上要在結婚日前 10 天起算的 3 個月內請完。經雇主同意可以延到 1 年。超過了,假就沒了。
想看其他假別怎麼算,可以從特休天數完整攻略開始看起。
婚假天數和薪水:8 天,一毛都不能扣
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:
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,工資照給。
條文簡單兩句話,但裡面有兩個重點:
第一,是 8 個工作天。婚假以「日」為單位計算,遇到例假日(週日)和休息日(多數公司的週六)不算在 8 天裡。所以實際上請完 8 天婚假,你大概可以連續離開公司 11 ~ 12 天,剛好夠去比較遠的地方度蜜月。
第二,薪水全額照付。底薪、固定津貼、伙食費這類「經常性給與」都要照給。公司不能因為你請婚假就:
- 扣全勤獎金(婚假是法定假別,不影響全勤)
- 要求你事後加班補回工時
- 把婚假折抵特休
- 列入考績扣分
如果遇到公司這樣做,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。婚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付工資,依勞基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3 款,雇主可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期限:什麼時候請?什麼時候會作廢?
這是婚假最容易踩雷的部分,很多人以為婚假可以放著慢慢請,結果發現假飛了。
依勞動部 103 年 10 月 22 日勞動條 3 字第 1030131931 號函釋(這個函釋現在還在用):
- 原則: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 10 日起算,於結婚後 3 個月內請畢
- 例外:經雇主同意,可以延長到結婚後1 年內請畢
實務上的意思是這樣:
| 時間點 | 婚假能不能請? |
|---|---|
| 結婚登記前 10 天起 | 可以開始請(例如先請假處理婚禮籌備) |
| 結婚日當天 ~ 後 3 個月 | 原則上的請畢期限,公司不能拒絕 |
| 結婚後 3 個月 ~ 1 年 | 要先跟雇主談並取得同意 |
| 結婚滿 1 年後 | 婚假權利消滅,請不到了 |
蜜月想拖到半年後出國?先去跟主管或 HR 談好、最好留下書面紀錄(email 或 LINE 截圖都可以)。不要等到要請的時候才講,到時候公司一句「我們從來沒答應」就難以舉證。
可以分次請嗎?
可以。婚假沒有規定必須連續請完,所以常見的分法:
- 結婚當週請 3 ~ 4 天(辦結婚登記、宴客、招待親友)
- 隔幾週再請剩下的 4 ~ 5 天去度蜜月
- 或是先用 1 ~ 2 天辦行政手續、後面再一次請完
但每一段請假都要走正式請假程序(勞工請假規則第 10 條:事前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),不能臨時不出現。
「結婚日」怎麼認定?登記日 vs 婚禮日
民國 97 年(2008 年)5 月 23 日起,台灣的結婚改採「登記婚」制度——也就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那天,才是法律上的結婚日。
這個有什麼差別?舉個例子:
- 2026 年 6 月 1 日辦婚禮宴客,但沒去登記
- 2026 年 8 月 15 日才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
依現行制度,法律上的結婚日是 8 月 15 日,婚假的 3 個月期限也從 8 月 15 日起算(往前可以提早 10 天請)。
所以如果你打算先請婚假處理婚禮事宜、登記晚一點,要注意:婚禮日不等於結婚日,HR 在核假時看的是結婚登記書。
實務上常見幾種情境:
- 先登記、後宴客(多數人的選擇):以登記日為準,可以提早 10 天請婚假處理宴客
- 只登記、不宴客:登記日就是結婚日
- 只宴客、不登記:法律上沒結婚,請不到婚假
證明文件要準備什麼?
依勞工請假規則第 10 條,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。婚假最常見的證明是:
- 結婚證書(戶政事務所核發)
- 戶口名簿(已記載結婚事項那本)
- 戶籍謄本(記事不省略版本,記載結婚日期)
建議在請假前先準備好,避免事後補件麻煩。如果只是口頭跟主管講「我要結婚請婚假」、沒附證明,公司是可以暫緩核假的。
常見問題
Q1:試用期可以請婚假嗎?
可以。婚假是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規定的法定假別,只要是正式的勞雇關係,不分試用期或正式員工都適用。試用期勞工的其他權益細節,可以看試用期被開除有資遣費嗎?。
Q2:再婚(第二次結婚)還可以請婚假嗎?
可以。法規沒有限制只有第一次結婚才能請婚假,每一次合法的結婚登記都是一次婚假請假權。離婚後再婚、配偶過世後再婚都可以再請 8 天。
Q3:剛到職就要結婚,可以請婚假嗎?
可以。婚假不像特休需要做滿 6 個月才有,到職第一天就具備請婚假的權利。但建議入職時主動跟 HR 說明,會比較好排班。
Q4:派遣勞工或部分工時人員有婚假嗎?
有。婚假適用於所有受勞基法保障的勞工,派遣、兼職、部分工時都一樣。差別只在部分工時人員的「工資照給」金額會按其平日工作時數比例計算,不是全薪。
Q5:婚假沒請完離職,可以折算工資嗎?
不可以。婚假和特休不同——特休未休依法要折算工資,但婚假是「事由發生才有的假」,沒有請完就放棄了,不能換錢。所以如果還沒請完就離職,要嘛趕在離職前請完、要嘛就放棄。
Q6:跟公司排好的婚假被臨時調動,可以拒絕嗎?
可以堅持原本安排。一旦雇主已經准假,勞工的請假權就確定了,公司不能單方面取消或強制改期。如果遇到刻意刁難或威脅,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或諮詢律師。
